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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沧区积分入学学位及填报志愿

发布日期:2020-07-22 16:16:00点击次数:3733
海沧区2020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志愿填报办法
 

  尊敬的家长:

  现将《海沧区2020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志愿填报办法》公布如下,请仔细阅读,科学填报本次志愿。

  一、志愿填报办法

  志愿填报一次性完成,具体为:

  1.公布学位:7月23日,在i厦门服务平台(www.ixiamen.org.cn)、微信公众号“i厦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公布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及全区积分排名。

  2.填报时间:7月23日8:00-7月24日18:00。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在海沧区就学的资格。

  3.填报方式:网络填报。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www.ixiamen.org.cn)或微信公众号“i厦门”,依据剩余学位数、积分全区排名情况进行网上志愿的填报。您能填报的志愿数量根据全区还有剩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数量确定。根据您填报的顺序,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您可依据实际意愿任意选填若干志愿,也可以填满。民办学校一年级学位已统一纳入招生计划,若您的孩子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学费将由政府承担,家长无须缴纳学费。

  二、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本次志愿填报录取规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根据全区积分排名,在全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中,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例如:您积分为M分,全区排名第300名。系统首先按照全区积分排名顺序检索志愿,即在录取完前299名随迁子女后,开始您孩子的录取工作。假设您的第一志愿填A学校、第二志愿填B学校,第三志愿填C学校,第四志愿填D学校……依次类推。系统将先检索A学校,A学校如果录取满无剩余学位,则检索B学校……依次类推,一直检索到您填报的还有剩余学位的志愿,即完成录取工作。若您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剩余学位,没被任何学校录取,则您的孩子无录取学校。

  三、温馨提示

  1.2020年,海沧区积分入学志愿填报不分片区填报。家长可在公布的全区所有有剩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中填报志愿。请家长依据居住地、积分全区排名情况、学校剩余学位数综合考量,不盲目跟风。

  2.录取按照“平行志愿”规则进行,建议您在公布的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中,把最想去的学校填入第一志愿,第二想去的填入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有意向就读的学校尽量填报,没有意向就读的学校尽量不填,否则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得更改录取结果。

  3.7月31日前将完成所有积分入学志愿录取工作,并在i厦门服务平台(www.ixiamen.org.cn)、微信公众号“i厦门”公布。

  4.2020年,我区户籍适龄儿童持续增加,生活片区、临港片区的就学形势尤为严峻。海沧区生活片区公办学校在招收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之后,已无积分入学学位。若您积分较低,会被录取到较偏远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甚至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5.若您的孩子未被区内任何学校录取,请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四、本办法仅适用于参加海沧区2020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最终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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