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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

发布日期:2017-07-14 01:12:18点击次数: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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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翔教〔201780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2017年秋季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实验幼儿园、各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厦门市翔安区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翔安区教育局

                            201776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和《厦门市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30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通告

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本《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拟定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报名前一周(即723日前)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并积极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的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应与父或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2017年秋季翔安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范围具体详见附件1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时间截止到2017730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4.2017—2018学年新开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届时由幼儿园张贴招生公告,原有片区内符合两一致在读适龄儿童按相关要求转到新园就读,具体详见附件2

(三)办理报名手续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时应提供一簿(户口簿)、两卡(免疫卡、健康卡)和一表(体检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录取

    1.公办幼儿园对所确认的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报审拟招收的新生花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应给予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2.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2)父(母)近一年在翔安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2017年翔安区民办幼儿园名单具体详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1.建立和完善集体研究制度。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片区实际,对现有园所资源、适龄儿童入园人数进行全面摸底,合理调整和划定参与划片招生的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片区范围,制定招生细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对那些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应正确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做好疏导工作。

    2.建立和逐步完善幼儿园学籍管理平台,确保幼儿信息的准确性。各园要认真审核招生对象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做好招生对象的确定及材料建档工作。

    720日前,各公办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将本片区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加强招生工作监管

    1.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以书面形式报经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办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跨片报名生。

    2.幼儿园不得招收未足龄幼儿入读(民办托儿班除外),杜绝以其它理由变相接受未足龄幼儿入读。

3.加强民办园招生监管。各中心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督促民办幼儿园按要求招生。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采取先多收再退还的方式收费。

4.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5.符合条件的市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符合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规定的招生对象;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含其他)。本款适龄儿童报名由教育局统一受理,统筹安排,报名时间:724-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翔安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咨询电话:7800133。具体详见附件4

    (三)优化招生服务工作

1.要简化招生手续。各幼儿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积极简化招生手续。

2.要增强服务意识。各幼儿园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引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选择已批办的幼儿园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信息,要及时化解,减少社会负面影响。片区内幼儿园间的问题由所属中心幼儿园裁决,不同片区的幼儿园之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部门裁决。各园要积极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出现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招生工作监督

1.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要求,即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程序组织招生工作,严格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控制班生额,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未经批准提前招生,严禁招收未足龄儿童,严禁拒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因态度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2.维护教育公平。区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园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六、本《招生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七、本《招生工作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秋季翔安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范围一

     览表

       220172018学年计划新开办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

         范围一览表

       32017年翔安区民办幼儿园名单

       4.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含

             其他)

 

 

 

 

 

附件1

2017年秋季翔安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范围一览表

(仅适用于2017-2018学年)

 镇(街)

幼儿园名称

招生划片范围

新店镇

翔安区实验幼儿园(南街园)

湖头社区、东坑社区、南街安置房、祥吴社区(宋坂自然村)、新店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实验幼儿园(祥吴园)

祥吴社区(除宋坂自然村外的八个自然村)、美地雅登小区

大嶝街道

大嶝中心幼儿园

田墘社区、山头社区、北门社区、浔堀社区、东埕

大嶝街道

翔安区双沪幼儿园

双沪社区

大嶝街道

翔安区嶝崎幼儿园

嶝崎社区

大嶝街道

翔安区阳明幼儿园

阳塘社区

大嶝街道

翔安区小嶝幼儿园

小嶝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

洪前安置房小区、洪前社区、新店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溪尾幼儿园

溪尾、陈塘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吕塘幼儿园

吕塘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大宅幼儿园

大宅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茂林幼儿园

茂林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沙美幼儿园

沙美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东园幼儿园

东园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霄垄幼儿园

霄垄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珩厝幼儿园

珩厝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霞浯幼儿园

霞浯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莲河幼儿园

莲河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新店第二中心幼儿园(北园)

鼓岩社区(鼓锣一里)、钟宅社区、鼓锣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新店第二中心幼儿园(南园)

鼓岩社区(鼓锣二里、鼓锣三里)、前浯社区、浦边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许厝幼儿园

下许、垵山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炉星幼儿园

炉前社区

 镇(街)

幼儿园名称

招生划片范围

新店镇

翔安区和平幼儿园

下后滨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洪厝幼儿园

洪厝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刘五店幼儿园

刘五店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东界幼儿园

东界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彭厝幼儿园

彭厝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欧厝幼儿园

欧厝、沃头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后村幼儿园

后村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蔡厝幼儿园

蔡厝社区

新店镇

翔安区新店第三中心幼儿园

浦园社区、西滨社区、明发半岛祥湾住宅小区

马巷镇

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

五星社区、五美社区、后亭社区、友民社区、舫阳社区、后滨社区(张林、路边许)

马巷镇

翔安区何厝幼儿园

何厝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内官幼儿园

内官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前庵幼儿园

前庵社区、垵边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沈井幼儿园

沈井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逸夫幼儿园

洪溪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路山幼儿园         

曾林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后许幼儿园

后许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朱坑幼儿园

朱坑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郑坂幼儿园

郑坂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

后滨安置房小区;三乡、黎安、后滨社区(除张林、路边许外的其他自然村)

马巷镇

翔安区琼头幼儿园

琼头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陈新幼儿园

陈新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井头幼儿园

井头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城场幼儿园

城场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窗东幼儿园

窗东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蔡浦幼儿园

蔡浦社区

 镇(街)

幼儿园名称

招生划片范围

马巷镇

翔安区内按幼儿园

内垵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山亭幼儿园

山亭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亭洋幼儿园

亭洋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赵厝幼儿园

赵厝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西炉幼儿园

西炉社区

马巷镇

翔安区塔埔幼儿园

同美社区

内厝镇

翔安区内厝中心幼儿园    

上塘社区

内厝镇

翔安区黄厝幼儿园

黄厝村

内厝镇

翔安区鲁藜幼儿园

许厝村、后田村

内厝镇

翔安区霞美幼儿园

霞美村

内厝镇

翔安区光华幼儿园

莲前村(莲前、莲后、蔡塘、院内)

内厝镇

翔安区斗门幼儿园

莲前村(斗门、张厝、溪边后、东山)

内厝镇

翔安区赵光幼儿园

赵光村

内厝镇

翔安区曾厝幼儿园

曾厝村、官路村

内厝镇

翔安区美山幼儿园

美山村

内厝镇

翔安区莲塘幼儿园

莲塘村、琼坑村

内厝镇

翔安区官塘幼儿园

新安村

内厝镇

翔安区宽裕幼儿园

前安村、鸿山村(前宅、古山、古店)、后垵村

内厝镇

翔安区黄山前幼儿园

鸿山村(内头、小光山、良山、黄山前、林下)

内厝镇

翔安区锄山幼儿园

锄山村

新圩镇

翔安区新圩中心幼儿园

新圩社区、洋尾村、何宅村、林尾村、埔尾下、后行村、后溪村,面前埔村、深溪村、东寺庄村,村尾村、村内村,马塘村,乌山村松管院自然村

新圩镇

翔安区大帽山幼儿园

大帽山农场

新圩镇

翔安区古宅幼儿园

古宅村、后亭村、大帽山罗田自然村

新圩镇

翔安区后埔幼儿园

后埔村

新圩镇

翔安区金柄幼儿园

金柄村

新圩镇

翔安区凤路幼儿园

黄光村,御宅村,路坂尾村,曾溪村

 镇(街)

幼儿园名称

招生划片范围

新圩镇

翔安区帽山幼儿园

乌山村

新圩镇

翔安区云头幼儿园

云头村

新圩镇

翔安区上宅幼儿园

上宅村

新圩镇

翔安区东陵幼儿园

东寮社区

新圩镇

翔安区诗坂幼儿园

诗坂村

新圩镇

翔安区桂林幼儿园

桂林村

新圩镇

翔安区庄垵幼儿园

庄垵村

 

 

 

 

 

 

 

 

 

 

 

 

 

 

附件2

2017—2018学年计划新开办公办幼儿园

招生划片范围一览表

(仅适用于2017-2018学年)

 镇(街)

幼儿园名称

招生划片范围

预计开办时间

内厝镇

翔安区内厝第二中心幼儿园    (莲塘幼儿园)

莲塘村、琼坑村

2017年秋季

新圩镇

翔安区新圩第二中心幼儿园   (新南幼儿园)

东寮社区、庄垵村

2017年秋季

新店镇

翔安教育集团吕塘幼儿园

吕塘社区、大宅社区、茂林社区

2017年秋季

新店镇

翔安教育集团许厝幼儿园

下许、垵山社区、炉前社区、下后滨社区

2017年秋季

马巷镇

翔安教育集团山亭幼儿园

山亭社区、亭洋社区

2017年秋季

马巷镇

翔安教育集团海滨幼儿园

西炉社区、赵厝社区、同美社区

2017年秋季

马巷镇

翔安教育集团海翼幼儿园

海翼0592住宅小区

2017年年底

新圩镇

翔安教育集团中澳城幼儿园

中澳城住宅小区

2017年年底

新店镇

翔安教育集团阳光城幼儿园

阳光城翡丽湾住宅小区

2017年年底

马巷镇

翔安教育集团曾林幼儿园

曾林社区、桐梓社区

2018年春季

 

 

附件3

2017年翔安区民办幼儿园名单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实行分级收费

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

1

翔安区金门湾幼儿园

翔安区大嶝国贸金门湾幼儿园248

0592-7581222

2

翔安区新荷幼儿园

翔安区新店镇西尾社区浦尾村田墘91

0592-7088670

3

翔安小金星幼儿园

翔安区新店镇东方新城祥福一里30

0592-7800291

4

翔安区爱德幼儿园

翔安区翔岳路75

0592-7623285

5

翔安区领翔小金星幼儿园

翔安区新店镇洪琳湖二里一号

0592-7291699

6

翔安区东方剑桥幼儿园

翔安区春江里39

0592-7822168

7

翔安区汇景大地幼儿园

翔安区新店镇祥福五里一号

0592-7060460

8

翔安区东坑汉思幼儿园

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517

0592-3123123

9

翔安区乐智幼儿园

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394号后栋

0592-7629109

10

翔安区鸿鑫幼儿园

翔安区新店陈塘村189

0592-7089589

11

翔安区小燕子幼儿园

翔安区新店镇浦园社浦园里266

13859986627

12

翔安区慈恩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舫阳西三路

0592-7166799

13

翔安区育英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后滨村580

15160055809

14

翔安区银河星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后莲社区后莲东里29

8374258

15

翔安区未来之星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西亭一里21101

0592-7177605

16

翔安区郑坂亲亲宝贝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郑坂东三里21

0592-7076788

17

翔安区西亭亲亲宝贝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西坂村下坂215

0592-7297788

18

翔安区雅思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巷西路众星综合楼

0592-7162332

19

翔安区聪聪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同美社区下方里98号之1

0592-7880123

20

翔安区红苹果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桐梓村萃英公园

0592-7628909

21

翔安区五星红苹果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竹仔巷11

0592-7628909

22

翔安区嘉裕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印斗山五里52

0592-7276098

23

翔安区翔晨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亭洋黄厝46

18020751286

24

翔安区巷新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后许社区东塘里11号之2

0592-7612772

25

翔安区名扬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曾林社区原曾林小学

0592-7071009

26

翔安区背包熊幼儿园

翔安区马巷镇黎安小镇印斗山一里一号

0592-7097758

27

翔安区鹭雨幼儿园

翔安区内厝镇曾美路司法所旁

0592-7175780

28

翔安区小星星幼儿园

翔安区新圩镇林尾村48

0592-7173285

29

翔安区大风车幼儿园

翔安区新圩镇井上村

0592-7072885

附件4

澳台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含其他)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二、台胞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三、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四、其他

(一)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就学应提交的材料:

1.居住证或暂住证(附页上体现携带子女相关信息)、户口本、劳动合同、在厦缴交社保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2.区经信局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复印件;

3.所在企业开具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书或高级技术人员聘任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5.在翔安区连续3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6.父母出具申请书;

(二)军人子女就学应提交的材料:

 1.父母所在部队的函件;

 2.父母出具申请书;

 3.提供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儿童的出生证。

温馨提示:

以上所列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724-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翔安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7800133

 

 

 

 

 

 

 

 

 

 

 


  抄送:市教育局,区政府办、区人大科教侨台工委、区政协专委办。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