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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16:02:52点击次数:1222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21〕1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教材教辅目录(附件2,3)及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一)按时完成征订工作。各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变化、循环教材使用等情况,于6月9日前确定预订数目,审核无误加盖公章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同时按照《厦门市2021年秋季教材目录》(附件4)电子版报送新华书店。

  (二)落实循环教材使用及新的要求。按要求,学期初要将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学期末再回收所有学生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并务必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进行全面消毒,对破损回收能使用的教科书要及时进行修补,用于下学年学生使用,确保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按照非循环使用教科书征订。2021年秋季学校要为相关年级所有学生征订《海西家园》教科书,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循环使用。

  (三)落实教学用书调整。小学科学一、二、三、四、五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六年级仍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从2021年秋季起,初一、高一音乐教材选用人民音乐出版社,其他年级沿用原版本。

  二、认真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一)按时完成教辅征订。全市各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统一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网址:http://JFGL.FJSJYT.CN/LOGIN)征订。其中:学校于5月27日至6月4日完成平台征订工作及时审核并提交,市、区教育局于6月7日至11日对平台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发现异常版本、订数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或要求学校在系统提交时做出说明。

  (二)落实新要求。从2021年秋季起,不再将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配套的同步练习(课堂练习)列入进校教辅材料征订范围。

  三、加强审核把关

  严格实行教学用书征订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制度,校长对本校征订单要严格把关审批并签字。各区教育局要指定专人,按要求对所属学校(含民办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21〕15号)

     2.厦门市各中小学学科教材使用版本

     3.厦门市各中小学学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4.厦门市2021年秋季教材目录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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