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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厦门市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11:08:43点击次数:566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厦门市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市教科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八部委《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三项主题教育活动和全国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要求,检验各校教师岗位练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教师教学能力岗位练兵活动,并于2023年11月举办厦门市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教研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均应参加本次岗位练兵活动。

  二、参赛条件

  参加市级竞赛的正式选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2019年10月30日前入职),并具有3年参赛学段学科任教经历;

  (二)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三)选手须经校、区逐级选拔产生(直属学校须通过校级选拔产生);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教师,不再作为选手参加本次竞赛,但要作为指导教师参加此次岗位练兵活动。

  以上有关条件除注明外,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1日。抽测选手包括所有参加本次岗位练兵的教师,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竞赛项目

  本届大赛的各组竞赛项目如下。

  (一)基础教育(含幼教和特教)。根据新时期课程标准实施的要求,设置大单元(或主题)整体教学设计、课程教学与教学阐释、课堂观察和教研活动四个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员根据新时期教研员工作要求,设置区域学科建设规划、教研活动说播、教研活动即时发言和教研论文评改四个项目。有关项目说明详见附件。

  (二)职业教育。主要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设置大单元整体教学设计、课程教学、教学阐释和教学研究四个项目。有关项目说明详见附件。

  四、竞赛分组

  竞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中职组、幼儿园组、特教组和教研员组。其中:

  (一)高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心理健康、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人工智能等18个学科;

  (二)初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劳动、人工智能等17个学科;

  (三)小学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人工智能等13个学科;

  (四)特殊教育不分学科,分为特殊教育学校组和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组参加比赛;

  (五)中职组公共基础课分为文史(语文、历史)、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四组,专业基础课分为专业课一组(信息技术类、石油化工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加工制造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农林牧渔类)和专业课二组(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教育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医药卫生类、轻纺食品类、体音美舞及其他);

  (六)幼儿园组不分学科,分为管理组(副园长以上)、专任教师组两组参赛;

  (七)教研员组不分学科,分幼小组和中学组参赛。

  五、组队和参赛方式

  (一)中小学幼儿园以区和直属校为单位组队。

  1.各区参赛选手:

  (1)高中每学科2名(其中湖里区1名);

  (2)初中、小学每学科2名;

  (3)幼儿园4名,每组各2名;

  (4)特殊教育4名,每组各2 名;

  (5)区教研员各6名,每组各3名。

  2.每个直属校按所含学段,每个学段每个学科推荐1名参赛选手,其中2023年2月前已开办的学校校区每个学段每个学科推荐1名。

  3.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竞赛,且须参加本学科规定的全部项目竞赛。

  4.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组由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推荐实际参加融合教育的教师参赛,没有符合条件教师的区或学校可不推荐。

  5.各组一等奖选手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二)中职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

  本次竞赛公共基础课分4组、专业课分2组,根据各校专业教师分布情况拟各组参赛名额分配如下:

  1.公共基础课4组,每组国家级、省级重点校各2人(注:有开设历史课的学校可在文史组单独增加一个历史名额),其他校各1人,且要求学科不得重复;

  2.专业课2组,每组有开设相关专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校各2人,其他校各1人,且要求专业大类不得重复。

  六、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

  本届教学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特等奖,并设优秀组织奖、岗位练兵先进单位等。

  (一)每个学科设一、二、三等奖,人数按参赛的正式选手的10%、20%和30%计算。获奖等次按同一学科选手竞赛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特等奖25名,其中高中组5名、中职学校4名(公共基础课组专业课组各2名)、初中组5名、小学组5名、幼儿园组2名、特教组2名、教研员组2名。各组一等奖获得者须参加教育政策解读能力、学生发展导师能力、课堂管理调控能力、学科教学减负提质能力和学生核心素养评价能力等综合素质竞赛,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特等奖获得者。

  (三)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组织奖10个(区3个、直属校6个、中职学校1个),授予区教育行政部门、技能竞赛具体承办等单位;岗位练兵先进单位30个,对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成绩突出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授予"厦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岗位练兵先进单位"称号。

  为促进各区、各校正确处理好教师教学能力的普及和提高的关系,创新师资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的机制,本届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将对部分学科进行抽测。在评定以上奖项时,将根据各区、校岗位练兵活动的情况、参赛选手获奖情况以及区、校抽测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四)获奖选手和单位由市教育局发文予以表扬,并颁发证书。

  七、时间安排

  2023年2-6月校级全员岗位练兵,要求55岁以下的教师全员参加(1968年11月以后出生,女老师已申请退休的可不列入)。各学校将每位教师校级测试成绩列表提交区教育局,各区、直属学校在报名时提交市教育局人事处和市教科院。

  2023年7-10月区级竞赛和抽测阶段。各区、直属校组织教师能力大赛,并产生代表队。

  2023年10月20日前各区、直属校提交组队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市级竞赛和抽测。

  2023年12月市级综合测试竞赛。

  八、组织领导

  (一)本届活动主办单位为厦门市教育局,牵头处室为人事处,承办单位为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有关竞赛现场学校。市教育局设立厦门市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能力常态化全员岗位练兵,加强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培养和考核,在提升广大教师教学能力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组织选拔工作。参赛获奖情况和教学能力抽测成绩将作为教师今后职称评聘、考核、评先评优和名师培养对象选拔的重要依据。各区、各校岗位练兵情况将列入市对区、校绩效考核指标。

  (三)各区、各校要扎实推进教师岗位练兵活动,认真规划、精心安排、统一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岗位练兵活动的经验,将岗位练兵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全员化。

  本届竞赛市级竞赛和抽测的具体事项由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另行通知。

  附件: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岗位练兵竞赛项目

  厦门市教育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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