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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6—2020年)
2017-08-16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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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2016—2020年)


 

 

 

 

 

 

 

2017年7月编制



 

 

目  录

 

一、 发展回顾与面临的挑战............................................................ 5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5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8

二、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0

(一) 指导思想........................................................................ 10

(二) 发展目标........................................................................ 10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2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

(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14

(三)提升现代文明素养.......................................................... 14

四、构建更加优质协调的教育体系................................................. 16

(一)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6

(二)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17

(三)强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 18

(四)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19

(五)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21

(六)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22

(七)稳步推进终身教育进社区建设....................................... 23

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4

(一)加强课程建设,完善课程体系....................................... 24

(二)深化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 25

(三)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革人才评价制度................ 26

六、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6

(一)改进教师补充机制.......................................................... 26

(二)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27

(三)提高教师队伍专业素质................................................... 28

(四)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 29

七、大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29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的制度保障........................................... 29

(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30

(三)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管理规范.............................. 30

八、推动教育开放发展.................................................................... 31

(一)深化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 31

(二)进一步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32

(三)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33

九、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 34

(一)重点项目......................................................................... 34

(二)改革试点......................................................................... 38

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1

(一)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41

(二)改革完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 41

(三)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42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42

(五)完善教育督导.................................................................. 44

十一、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实..................................... 44

(一)明确责任,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44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45

(三)维护稳定,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45

(四)加强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45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依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与面临的挑战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创新教育发展模式,推进以优质、均衡为特征的内涵发展,全市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教育规模大幅度扩大。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达89.16万人,比2010年增长27.44%;全日制普通学校在校生75.80万人,比2010年增长31.35%。其中:在园幼儿13.61万人,比2010年增长55.23%;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37.42万人,比2010年增长39.87%;普通高中在校生4.51万人,比2010年增长6.18%;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4.27万人,比2010年增长13.14%;特殊教育在校生451人,比2010年减少14.42%;高等教育在校生15.96万人,比2010年增长13.03%。每年接受各级各类继续教育者达75.30万人次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9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9%,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教育普及率主要指标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教育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年平均增长15.16%,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省最高。新增公办幼儿园99所,新增学位3万个;建成中小学73所,新增学位7.5万个。在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投资4.95亿元加固中小学校舍,提高学校抗震能力。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中制定的相关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及全国五个计划单列市中率先实现全部行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验收,基本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任务。

素质教育成果显著。率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基本经验得到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充分肯定,全国、省、市文明单位(学校)分别达2、21、110所;心理健康教育取得长足进展,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稳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高质量完成第四届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的组织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大力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成为全国三个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之一;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育质量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位居前列,高考总均分及本一、本二上线率领先全省其他设区市。

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深化“师德建设”“教师岗位大练兵”和“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三项主题活动。搭建了多形式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打造了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高素质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目前全市有市级骨干教师2823名、学科带头人651名、专家型教师232名。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中青年教师已成为教师队伍的主要力量。

教育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实现覆盖全市的教育城域网骨干网万兆升级。普及OA系统的应用,建成“厦门市城域网网上阅卷和管理系统”“厦门市教学质量动态监控分析系统”“厦门市学校疾病监测预警网络管理系统”及“厦门市教师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管理系统”等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

对台对外交流成果显著。共接待台湾校长师生52批次1356人,组织赴台交流的校长师生143批次2132人。新增3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1所海外华文教育基地校。共接待外宾74批次1321人,组织赴外交流的校长师生84批次980人。

五年来,我市教育事业成效显著,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置,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推进厦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厦门教育现代化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专栏1:厦门市教育事业“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

指标

单位

2010

“十二五”规划目标

2015年实际完成情况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8.77

76.90

 

13.70

95.00

 

13.61

95.0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26.75

99.90

 

33.80

99.90

 

37.42

99.9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毛入学率

 

万人

%

 

8.02

86.33

 

11.00

99.90

 

8.78

95.96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万人

 

3.77

4.27

 

5.20

4.30

 

4.27

5.2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在校生

   其中:研究生

   每十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

 

17.13

14.12

1.27

0.40

 

20.80

19.60

2.70

0.44

 

18.61

15.96

1.58

0.41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45.00

 

60.00

 

60.00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

万人

49.85

64.30

79.01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10.05

19.31

11.80

22.90

11.48

27.33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14.84

94.47

 

13.80

87.00

 

15.18

99.99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厦门教育事业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方面,国家和福建省赋予厦门“对台交流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福建省自由贸易区厦门片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前沿地带”等特殊地位,国务院批准了《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对厦门城市建设提出新要求。厦门新的城市战略定位迫切需要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大批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迫切需要加快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迫切需要教育提供可持续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另一方面,中国教育正处在改革全面深化期,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常态、新趋势,信息化、国际化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动力,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与提升教育质量成为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期盼,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是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课题。人口结构变化,厦门城市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加快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厦门教育供给、布局、结构提出新的要求。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在我市教育取得长足进步的过程中,仍然面临若干亟需解决的问题: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位紧张的状况仍未改变,优质民办教育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选择性需求,教育信息化水平和先进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和厦门城市外向度还不匹配,终生教育体系的完善度与学习型社会要求还不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厦门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大局”,立足厦门市情和时代特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进入全国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前列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终身教育体系,育人质量和保障水平全面提高,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进入全国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前列。

——到2017年,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96.5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9%;高中阶段逐步实施免费教育,毛入学率达96.66%;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每十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达3514人;稳步推进“教育强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教育的比例分别达60%、4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5.28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91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8.85%。

——到2020年,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98%以上,全面解决“入园难”问题;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率达99.99%以上;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率先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每十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达3498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教育的比例分别达65%、4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5.39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3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30.01%。

专栏2:厦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三五”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15

2017

2020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13.61

95.00

 

15.80

96.50

 

16.78

98.0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37.42

99.90

 

39.40

99.99

 

45.92

99.99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毛入学率

 

万人

%

 

8.78

95.96

 

9.35

96.66

 

11.50

99.0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万人

 

4.27

5.20

 

4.50

5.00

 

5.20

5.0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在校生

其中:研究生

   每十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

 

万人

万人

万人

万人

 

18.61

15.96

1.58

0.41

 

18.56

15.46

1.68

0.35

 

18.77

15.74

1.88

0.35

 

继续教育

   城镇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比例

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比例

 

%

%

 

50.00

35.00

 

60.00

40.00

 

65.00

45.00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

万人

79.01

97.53

116.04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11.48

27.33

 

11.91

28.85

 

12.23

30.01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15.18

99.99

15.28

99.99

15.39

99.99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核心,以“责任、创新、实践”为重点,培养青少年学生优秀民族精神和现代文明素养。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核心的德育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家庭、企业和社区全面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校内外协同、课内外互补的德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教育、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环境,努力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

加强学科育人平台建设。坚持课堂主阵地地位,加强主题班会课、综合实践活动课、思想政治课等课程建设。加强学科间的横向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德育目标之中,融入到各学科日常教学活动之中,探索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形成网络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格局。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培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内容的呈现形式,改进教学方式,提高各个学科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展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校园宣讲活动。实施学生实践能力提升计划。积极推进市、区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一批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基地。健全大中小学社会实践大课堂推进机制,推进中小学社会大课堂和高校大学生实践能力培育共同体建设,确保实践活动在各级教育中占有一定课时或学分。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生生涯发展指导结合起来,开发中小学生生涯发展课程资源和测评系统。

加强文化育人平台建设。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校园文化实力提升计划,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高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开设大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平台。

(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开展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与国情教育,研发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与闽南优秀传统文化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推进闽南文化进课堂。开展“走近名家、走近经典、走近科学”活动,每年推出100场文化名家、院士专家校园讲座,实施青少年人文经典阅读工程,建设100个以上省市级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充分发掘利用“嘉庚精神”“海堤精神”“英雄三岛精神”“鼓浪屿好八连精神”“马塘精神”“盖军衔精神”及“英雄小八路精神”等本土教育资源,让学生从身边的优秀文化中受到民族精神的熏陶。

(三)提升现代文明素养

实施学生文明素养提升计划。开展“文明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与课堂教育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健康、安全、文明、节俭、适度的生活理念,增强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将大国精神、礼仪之邦的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社会礼仪和文明习惯。
   促进身心健康成长。以“循序渐进、全面发展、普及知识、培养兴趣、养成习惯、快乐健康”为基本要求,制定更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更贴切厦门实际的学校体育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对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专项考核。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发展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在各级学校广泛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联赛和民间传统体育比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与技能。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推动各校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发挥我市“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查机制,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将国防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

加强美育工作。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开好音乐、美术、戏剧、戏曲等美育课程。建立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每一位学生培养至少1门艺术爱好、掌握1项艺术技能。以学校艺术节为抓手,不断完善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美育工作推进机制。推进美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开展高雅艺术、优秀传统艺术进校园活动。

四、构建更加优质协调的教育体系

(一)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区为单位,按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镇(街道)、村居集体举办幼儿园,推进小区配套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到2020年,每2万服务人口有1所普惠性幼儿园,60名幼儿以上的建制村都有幼儿园。

2.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完善分级管理和奖励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引导和支持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比例2020年达到60%。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建立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满足残疾幼儿的入园需求。

3.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建立健全片区管理制度,推进公办园与民办园、优质园与薄弱园联片联动,共同发展。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机制,探索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做好家园共育、幼小衔接和社会宣传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4.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强化市政府对全市学前教育的统筹,落实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和监管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完善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制度,健全农村集体办幼儿园管理体制。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和年审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逐步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二)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1.不断破解新的入学难题。推进优质中小学布局调整,缓解义务教育学位压力。推动优质中小学在岛外建设实质性分校,促进高中布局向岛外转移;同步规划引导生源减少的高中学校调整办学结构,改办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扩大小学和初中学位供给。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优先规划、建设学校,办好村小和必要的教学点,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改造计划,保障学生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新增8.5万个义务教育学位。

2.巩固提高区域均衡发展水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工作,支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均衡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促进各学校之间校舍和设施设备在动态中保持基本均衡。继续实行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实施农村优质学校创建计划,优化整合布点重复、条件薄弱、质量低、规模小的薄弱学校,推动优质中小学资源在农村地区建设分校、开展集团化办学、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努力在农村建设一批优质义务教育新学校。

 3.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各学段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重点任务和要求,建立素质教育整体推进体系。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加强校本课程建设,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要。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全面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健全课业负担第三方调查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度,着力提升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质量。鼓励公办学校优秀退休教师和富余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强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

1.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发展农村地区普通高中,保证各区至少有2所优质高中。到2017年全市70%的普通高中达到省一级标准。到2020年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若干所国内一流名校,全市省示范性高中达到5所,80%以上的普通高中学生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就学。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继续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

2.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构建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一批在科技、体育、闽南文化、国际教育等方面各具特色的高中。加强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国外优质高中等单位的合作,借助校外优质资源联合培养优秀学生和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

3.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导师制,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实施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加强高中专题创新实验室建设,探索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和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培养学生职业认知、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试行普职融通,推进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互认学分。

(四)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1.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推进在同安区、翔安区落地新增中等职业学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到2018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级达标校标准,到2020年,建成4-5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85%以上的中职学生在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推进高职教育特色发展,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突出行业、区域办学特色。支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建成高水平现代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等院校申报本科民办高校。到2020年,建成1-2所省级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2.提高现代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坚持需求和就业导向,加强职业院校专业规划,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区域产业相适应的职业院校布局、与产业群相对接的专业群,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争取到2020年,全市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厦就业率达到65%以上。推动学历教育体系与人力资源开发体系资源共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促进学历证书考试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双证融通”试点工作。鼓励学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以在职学习为主的多种形式学历继续教育。

3.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试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招生办法,逐步建立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制度。到2020年,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分别达88%、98%以上。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推行现代学徒制,完善“校企合作服务中心”运作机制,鼓励企业和中高职院校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资源共享、联合培养的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制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培植3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五)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1.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构建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康复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模式,到2019年,实现全市每区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普通学校设有特殊教育资源室。统筹市、区特殊教育资源,形成错位发展、良性互动的特殊教育网络,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2.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适度向特殊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学前至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实现残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

3.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宜的教育。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特教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制度,支持康复机构规范健康成长,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医教结合新模式,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完善特殊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六)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1.不断完善与省部属、高水平高校的共建与支持机制。继续与教育部、国侨办、福建省政府及其他部委办、省直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在厦省部属高校,加强省部属高校和市属高校的共建交流与合作办学,推进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合作,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研究,与中国科学院共建中国科学院大学厦门微电子工程学院暨厦门微电子产业研究院。

2.加强高校学科与学位建设。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活力。引导和推动部分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到2020年,建成1所省级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支持厦门理工学院加快建设成为省重点高校和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增设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争取实现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点的突破。大力发展医学教育,继续加强与厦门大学合作共建厦门大学医学院,支持厦门医学院按照高水平本科医学院要求加强建设。支持厦门华厦学院、厦门工学院向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鼓励发展工科教育,在财政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内,确保工学类专业与其他专业生均定额经费系数达到l.5:1。

3.提升高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建立以服务需求和成果产出为导向的科研管理与应用体制,引导、鼓励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省、市城市建设和社会需求开展课题研究、科研攻关和创新产业研发等活动,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规划建设厦门市高校创新创业园区(或高校产业园区),建设1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七)稳步推进终身教育进社区建设

1.构建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加快网络课程资源和终身学习数字化平台建设,着力加强以下五大平台建设并不断推进升级:居民网络在线课程学习平台,全市社区书院活动信息发布与成果展示平台,社区居民意见征求及经验分享交流交互平台,资源共享与教学管理平台,社区居民学习记录、学分累积平台。

2.积极参与并推动社区书院建设。推进市级社区书院总部建设,支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建设“厦门社区书院”“中央厨房”,形成以市级书院总部为中心,区级、街(镇)书院为结点、社区(村)书院为基础的社区书院服务体系。到2020年,实现我市现有488个社区(村)社区书院全覆盖。

3.实施社区教育提升计划。着力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社区学习体系,到2020年,建成2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与社区教育的比例分别达到65%及45%以上。推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企业职工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再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发挥厦门市老年大学辐射作用,建设覆盖城乡的远程老年教育网络。

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加强课程建设,完善课程体系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课程资源遴选、引进和推广机制,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挖掘课程资源的积极性。加强劳动课、实验课、志愿服务和创新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文化修养的形成和内化,以及知识和技能的巩固和提升。增强各学段课程内容的衔接,有计划地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校课程规划和课程体系。探索制定针对高中生量身定做个性课程和提供生涯指导的方案。

提高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开发建设水平。加强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内容与最新行业、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对接,针对核心专业开发精品课程。实施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设工程,制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和教学资源。加强高等教育基础课程建设,建立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及时将本领域最前沿的知识引入课程。加大选修课比重,加强综合课程建设,促进学科间、专业间渗透和文理交融。提高专业技能知识和训练在高等教育课程中的比重。

加强网络课程资源、社会场馆与基地课程资源的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发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技能课程,倡导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教育产品服务,引导建立一个种类丰富、开放有序的教育产品供应市场。

(二)深化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模式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坚持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和管理制度,开展校本作业工作,为学生提供可选择的课堂学习任务和课外作业。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重视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核心素养教育,加强批判思维和发散思维训练,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减负落实到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出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

全面加强实践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强劳动课、实验课和创新实践活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实训(践)基地建设,改革课程、教材、教学计划、教学方式和评价标准,强化综合实践、实验教学和劳动教育,培养青少年实践能力。

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机制,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节,中等职业教育学制原则上调整为“2.5+0.5”(半年顶岗实习)。全面推进学做一体的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鼓励实行工学交替、工学交互、工学融合的教学方式,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模式。

建设市属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推动建立形式多样的高校教学联盟,鼓励高校教师互聘、学分互认。推进高校专业教学与科研密切结合,在教学、科研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三)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革人才评价制度

完善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质量管理办法,健全学校质量检测体系,运用评估结果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实施高校分类建设、梯次推进的质量管理与保障措施,引导、督促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办出特色。建立并完善高等教育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监测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研究学生道德素养、艺术素养、创新能力考核评价方法,建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六、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一)改进教师补充机制

落实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改进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着力提升教师待遇,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人才引进。建立健全名师引进专项福利优惠政策,制定灵活的教师招聘政策,有计划地引进一批教学名师。以优化结构为核心,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公办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将不超过总额30%的教职工编制名额用于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管理,推进特殊教育学校配齐配足专任教师。构建高校高层次人才聚集平台,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启动厦门市社区教育师资库建设,分步分阶段征集各个行业的专家、学者、能工巧匠。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以新型教育智库建设为契机,创造条件引进教育科研高级人才,提高教育科研人员队伍的水平。

(二)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到2020年,实现市域内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不断完善区管校用的教师管理体制,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各区各校每年轮岗交流教师数不少于应交流人数的10%。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推进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的走教工作,在乡村教师队伍的定编定岗、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培训提高、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路径。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努力解决新建学校教师编制不足和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不断完善以师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岗位竞聘机制,推行教师职务聘后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增强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选拔和培养一批兼具现代学校意识与现代学校制度改革才干的校长。

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聘用、教师培训、职称评审的管理。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

(三)提高教师队伍专业素质

继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聘任(聘用)和考核评价的首要内容。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化名师培养工程,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强化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完善“新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家型教师-卓越教师”式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推进教师信息技术提升工程,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整合能力的培训。

进一步建设青年教师成长工作坊,促进名师与青年教师共同成长。加强名师动态管理,发挥名师队伍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建立健全以提高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学校与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到2020年,培养60名职业院校省市级专业带头人。加强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健全青年教师助教制、导师制,完善教学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

(四)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

加强以市教科院为核心的市级教师研训一体化基地建设,推进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与高校教育科研协同创新机制,建立教师和专业教育科研人员定期到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访学或挂职锻炼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教育科研队伍。加大教科研经费投入,改善教科研训人员工作条件。

七、大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的制度保障

把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和督导考核内容,将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水平作为衡量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以及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培养具有信息化意识的校长和中层干部,建立市级现代教育技术专家团队。

(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建立全市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市、区、校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完善教育考试信息发布系统,提高教育考试信息化水平。

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构建教师在线备课共享系统,开展不同层面的“晒课”活动,建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示范课程资源库。鼓励各类学校和继续教育机构开展在线教育,建设跨网络、跨平台、多终端的教学平台。到2020年,全市有10-15所学校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方面处于全国、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制定全市统一的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标准,建立市、区、校三级联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与紧急响应体系,构建绿色、安全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三)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管理规范

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建设开放教育、终身教育平台,面向社会特别是面向社区和企业开展终身教育工作,引导企业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学历层次。探索慕课、微课等多样化学习方式,引导学生进行移动式学习,培养学生大数据意识,提高信息检索和处理能力。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继续教育基地,为全民终身教育提供支持。

八、推动教育开放发展

(一)深化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

依托对台交流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海峡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基地”,全方位搭建两岸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全面深化对台教育交流合作,创建对台教育交流特色城市。

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交流。继续办好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职业学校)校长论坛。拓宽教师赴台进修学习渠道,有计划选派校长、教师、教科研训人员赴台培训。推进落实对台招教引师“16条”,在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等方面给予市民待遇,吸引台湾优秀人才来厦任教。

继续为台胞子女在厦就学提供优质服务。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联合举办高水平大学、应用技术型院校或行业特征鲜明的二级学院,办好一批与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匹配度高的厦台合作项目。鼓励台湾优质职业教育机构、企业参与我市职业教育集团运作,与我市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共建专业、共同开发课程。

积极推动厦台两地学生互换。逐步增加厦台职业院校交换生数量。进一步扩大我市高校对台招生规模,提高台湾学生奖学金额度。

支持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加强台湾教育研究,积极引进台湾教育的先进经验,为厦台教育交流合作决策提供参考。

(二)进一步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国际化程度,尤其是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大力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民办高中与国外知名学校建立手拉手联谊学校,开展合作项目。支持在厦各高校与境外知名大学联合在我市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学或二级学院,建设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

配合做好省部属高校海外办学工作: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设立中国—东盟海洋学院,华侨大学在泰国设立华文学院,集美大学在美国设立分校等。创造条件支持厦门理工学院和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单独或联合赴海外办学,提升我市教育的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选派校长、骨干教师、教科研人员赴海外培训,鼓励和支持中青年学术骨干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高水平科研机构学习进修。

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理解和包容,增强中华文化自觉和自豪感,培养民族自信和国际交往能力。

完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体系,为国际教育资源引进、国际教育投资培训、学生出国交流和留学生教育等提供规范的管理和高质量的服务。

加强国际化学校规划建设。到2020年,形成至少3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1所中外合作学校、4所国际化民办学校的“314”国际化格局。鼓励各中小学开展国际化办学试点,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引进优质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和教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鼓励各中小学招收境外学生。

发挥厦门侨乡和国家孔子学院南方基地优势,依托厦门市海外华文教育基地接收海外华裔来华学习中华文化。支持孔子课堂建设,鼓励汉语教师和志愿者赴外任教,做好海外华文教育推广工作,打造厦门对外开展华文教育的品牌。

(三)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以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优质幼儿园、高中学校。完善政府委托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制度。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骨干教师以技术、管理、资本等方式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的权利。鼓励公办和民办学校相互委托管理,购买服务。

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落实民办和公办学校的教师、学生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市、区分别设立民办中小学教育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民办高校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扶持和规范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到2020年,基本形成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体系。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提高办学质量。

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保障民办学校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

九、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

(一)重点项目

1. 落实“立德树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推进《厦门市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建立“每天德育文化活动一节课”制度。构建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体系,鼓励教师全员成为德育工作者。加强大中小学道德教育实践环节,引导学生将道德规范落实到日常行为当中。广泛开展“嘉庚精神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核心价值观教育水平。开发信息化德育课程,构建信息化德育体系。积极推进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二期建设以及区级实践基地建设,加快在翔安、集美、海沧建设三个综合实践基地。全市95%以上的学校建立规范的心理辅导室。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创建全国特色学校6所、省级特色学校30所。

2.大力扩充基础教育学位

严格执行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建设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并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措施,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至2020年,新增3万个幼儿园学位,每两万人口设置不少于一所普惠性幼儿园,适龄幼儿就读普惠性幼儿园比例不低于60%,80%以上的公办园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及以上标准。同时新增中小学学位10万个,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新入学难困境,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程

到2020年,建立一套体现厦门特点的科学完善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市基础教育监测中心,定期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学生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系统监测,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研究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在中学段和小学段共设立10所教学综合改革实验学校和50所学科教学改革研究基地学校,促进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学校课程和课堂教学重构,培育学生适应终身学习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5.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创建工程

按照教育部确定的“平等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项学校“管理职责”和22项“管理任务”,坚持管理与质量“双提升”原则,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0年,完成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的创建工作。

6.推进职业院校专业群对接产业群

围绕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5]12号)和厦门市《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紧密结合构建“5+3+10”产业体系要求,重点建设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旅游会展、航运物流、软件信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一批千亿产业链(群)急需的专业群。到2020年,建成10个对接产业的专业群和50个服务产业的特色专业。

7.加快新型教育智库建设

到2020年,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新型特色教育智库体系。支持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在厦高校教育研究机构先行开展高端教育智库建设试点。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高级人才,打造一支教育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完善教育智库运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新型教育智库在理论创新、咨政建言、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功能。

8.深化“名师培养工程”

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和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大力实施由大学和地方政府合作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校长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优秀教师校长境外培训计划和教师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计划。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十三五”期间,培养2000名市级骨干教师、3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100名专家型教师、30名卓越教师。

9.创建两岸教育交流合作特色城市

充分发挥“海峡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基地”作用,大力推进两岸教育教学交流。创新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模式,推动台湾优质教育机构和我市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促进两岸在教师、学生、教材、管理等方面加强交流。加强厦门市中职教师台湾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厦台“校企”合作。支持开展台湾教育研究项目,提高对台教育研究水平。

10. 打造智慧校园,发展智慧教育

推进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教研、管理中的全面应用。到2020年,建立市级教育云计算中心、教育教学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平台、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以及优质课、微课的资源库和播放平台,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全市中小学均可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学和学习活动。建成20所以上“智慧校园”示范校。

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网络教育,重点建设名师、名校网络课堂,到2018年农村中小学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到2018年50%以上的农村学校教师能够应用优质信息教育资源开展教学,2020年100%以上的农村学校教师能够应用优质信息教育资源开展教学。

建立并完善高校基本情况、教师、学生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对高校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实行动态监测与评价,制定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将监测评价结果作为高校绩效奖励和资金补助的依据。

(二)改革试点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试点

鼓励实施研究性教学,探索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教学方法,开展数字化环境下学习方式改革实验,营造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自主探索、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学习环境。鼓励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渗透,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和实训,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中等职业学校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推进普通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加强学生职业规划教育与就业服务,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学生自主创业项目。

2.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围绕行政执法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探索科学有效的教育行政执法模式。明确和落实执法责任,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执法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文书,细化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理论和实务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专兼职队伍,将分散在部门内部不同机构之间具有共同特征的执法权相对集中、综合行使。                                                                                                                                                           

3.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适当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机制。改革并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构,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以及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教授在高等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加强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建设,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推进家校社深度合作。

4.现代学徒制试点

积极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在职业院校新生中招收学徒工并签订就业保障协议,着力构建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岗位核心技能和职业素养。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予以。

5.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设立市、区两级政府民办教育发展扶持资金,引导、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财务管理、审计公告等机制。

6.校园足球衔接发展试点

以“循序渐进、普及知识、培养兴趣、健康快乐”为基本要求,开发和编写满足各学段、各年级学生学习需要的校园足球课程和教材。制定完善足球特长生招生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专业足球教师发展共同体,促进足球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实现各级学校优质足球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四级联赛机制,使联赛制度化、常态化。

7.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

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普惠性教育服务,扩大普惠性早期教育覆盖面,完善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体系。探索建立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开展灵活多样的育儿指导,逐步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建设早教教师队伍。

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强化教育系统中各级党组织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的始终,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惩治腐败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作风纪律保证。

(二)改革完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

逐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建立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依法明确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过多、过细的直接行政干预。严格控制并规范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

建立教育决策论证、公示制度。发挥各行各业专业人士在教育公共决策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坚持和完善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制度,拓展师生和社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发展的渠道。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支持行业企业参与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治理,建立由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和社区参加的理事会机制。

(三)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治教。稳步推进教育立法,及时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学校章程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开设法律知识课程,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将依法治校纳入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将依法治教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创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区。

落实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各类教育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落实教育经费优先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立项、优先安排, 确保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实行分类保障。逐步提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到2020年,全市各类学校预算内生均经费处于全国先进行列。落实教育费附加投入职业教育的比例,提高职业教育支出占教育支出的比重。继续落实每年对农村义务教育体系专项扶持经费,严格按照10%的比例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健全中职助学金制度和普通高中、高校学生资助与奖学金制度。

改革完善教育投入结构。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建立普通高中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高等教育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创新基础教育奖补机制,加大专项经费整合,根据各区财力、教育发展、投入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探索建立综合奖补机制。

提高教育经费投入效益。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学校建设、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教育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实行项目库信息化管理。建立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注重统计分析,强化统计分析成果对教育经费分配和使用的指导作用。

健全教育经费监管制度,实施全口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逐步推进教育经费中期预算规划编制,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更加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加大对教育投入的科学规划和研究论证,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节约型学校。

(五)完善教育督导

修订《厦门市教育督导条例》。理顺教育督导体制,成立市、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强化教育督导的行政监督功能,及时公开对区督政信息,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探索建立督学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制度,促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

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价,探索推行购买第三方专业评价服务、社情民意调查等督导工作方式。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建立教育督导评估应用系统,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督导现代化。

十一、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实

(一)明确责任,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本专项规划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实行层级管理、分工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实施与协调,各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职能分工,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本区域、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跟踪督查,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把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突出教育改革重点,着力抓好十个重点项目和七项改革试点。每一个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都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按计划、分步骤、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重点项目和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教育改革工作全面发展。

(三)维护稳定,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继续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程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落实学校综治安全“一票否决”权。完善学校综治安全责任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加大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力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发生。

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加强校医和保健医师队伍建设。完善厦门市学校疾病监测预警网络管理系统,加大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四)加强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广泛宣传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引导全社会以各种方式关心、支持、参与本规划实施。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形成正确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