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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祥店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祥店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幼儿园教师4名,主要承担幼教教学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教师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hledu.gov.cn/index.do)。
2.报名方式:发送邮件预报名(邮箱:674120668@qq.com ),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① 填写完整的《湖里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一份。
②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每份证书提供一张照片即可)
3.报名时间:2月1日——3月31日
4.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1530698631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祥店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主要形式为片段教学和弹、唱、跳、画等技能。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学校岗位要求以及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index.do)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祥店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祥店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祥店幼儿园
2017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