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
思明区2013年公办小学招收特长生指导意见
2013-07-24 07:41
思明区2013年秋季公办小学招收特长生
指导意见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和特色班招生管理的通知》(厦教基〔2009〕53号)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厦教基〔2013〕2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指导意见。
一、招生原则
公平公正,坚持择特。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居住在思明区且符合特长生招收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条件见各校招生简章。
三、招生学校、人数及专业
(一)滨东小学(15人):艺术类(舞蹈)
(二)人民小学(15人):体育类(足球)
(三)公园小学(16人):体育类(游泳)
(四)群惠小学(10人):艺术类(艺术体操)
(五)园南小学(20人):体育类(足球)
(六)厦门第二实验小学(15人):艺术类(民族乐器)
四、招生工作安排
五、相关规定
(一)组织管理
各校应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厦教基〔2013〕22号)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有序组织面试工作,保存过程材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核查。
(二)纪律要求
1.特长招生应坚持择特原则,严格禁止以特长生名义择校。除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可以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统一招生时间。为避免学生跨校兼报,各校应按规定时间公布招生简章,组织报名及特长测试,不得提前招生。凡跨校兼报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加强监督
1.区教育局成立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各校的招生过程。各校进行特长测试时,工作组派人员下校巡视。
2.特长测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应上报区招生领导小组,经核准后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方可录取。
指导意见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和特色班招生管理的通知》(厦教基〔2009〕53号)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厦教基〔2013〕2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指导意见。
一、招生原则
公平公正,坚持择特。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居住在思明区且符合特长生招收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条件见各校招生简章。
三、招生学校、人数及专业
(一)滨东小学(15人):艺术类(舞蹈)
(二)人民小学(15人):体育类(足球)
(三)公园小学(16人):体育类(游泳)
(四)群惠小学(10人):艺术类(艺术体操)
(五)园南小学(20人):体育类(足球)
(六)厦门第二实验小学(15人):艺术类(民族乐器)
四、招生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4月份 | 学校制定招生方案 | 各招生学校 |
5月份 | 学校上报方案至区招生 领导小组 | 区教育局 |
8月2日至3日 | 学生报名 | 各招生学校 |
8月4日 | 学校组织特长测试 | 各招生学校 |
8月6日上午 | 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 | 区义教办 |
8月6日下午 | 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 区义教办 |
8月7日至9日 |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 各招生学校 |
8月10日 | 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 各招生学校 |
(一)组织管理
各校应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收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厦教基〔2013〕22号)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有序组织面试工作,保存过程材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核查。
(二)纪律要求
1.特长招生应坚持择特原则,严格禁止以特长生名义择校。除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可以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统一招生时间。为避免学生跨校兼报,各校应按规定时间公布招生简章,组织报名及特长测试,不得提前招生。凡跨校兼报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加强监督
1.区教育局成立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各校的招生过程。各校进行特长测试时,工作组派人员下校巡视。
2.特长测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应上报区招生领导小组,经核准后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方可录取。